副产碳酸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副产碳酸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试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1.1 化学名称:碳酸镁。
1.2 分子式:MgCO3。
1.3 分子量:84.3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本版(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 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外观
白色结晶或粉末。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 1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外观 白色晶体或粉末
镁含量(Mg) ≥8.0%
干燥失重 ≤5.0%
4 试验方法
4.1 共同项目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 GB/T 6682 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按 GB/T 601、GB/T 603规定制备。
4.2 外观
取样品适量置于烧杯中,自然光线下目视测定。
4.3 镁含量
4.3.1 操作步骤
取本品约 1g,精密称定,加水 5ml 使湿润,精密加硫酸滴定液(0.5mol/L)30ml 溶解后,加甲基橙指示液 1 滴,用氢氧化钠滴定液(1mol/L)滴定;从消耗硫酸滴定液(0.5mol/L)的体积中计算。每 1ml 硫酸滴定液(0.5mol/L)相当于 12.09mg 的 Mg。
4.3.2 计算
镁含量 X1(%),按式(1)计算:
C×(30-V0+V)×0.01209
X1(%)=-------------------------------×100%·····(1)
0.5× m
式中:
C-硫酸滴定液摩尔浓度(mol/L);
V-样品消耗氢氧化钠滴定液体积数(ml);
V0-空白氢氧化钠滴定液体积数(ml);
m-样品质量(g)
4.4 干燥失重
4.4.1 操作步骤
称取固体试样 1g,精确称定(精确至 0.0001g),置于恒重的称量瓶中,再在 105℃干燥约 3 小时至恒重,取出放置到干燥器中,冷却称重。
4.4.2 计算
以质量分数表示的干燥失重 X2(%),按式(2)计算:
W2-W1
干燥失重 X2(%)=---------------×100%······(2)
W2-W3
式中:W1 为空瓶的重量(g);
W2 为未烘检品和空瓶的重量(g);
W3 为烘干检品和空瓶的重量(g)。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产品以同一批投料、同一条生产线生产、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个批次,按批编号。
5.2 抽样
抽样按 GB/T 6678 中规定的抽样方案及 GB/T 6679 中规定的抽样方法进行。抽样总量一般不少于 100ml,分装在两只样品瓶中,标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批号,一只作检测用,另一只封存一个月,以备查考,样品应密封避光保存。
5.3 检验
本产品所有指标均为出厂检验项目。由公司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签发合格证出厂。
5.4 判定规则
如果在检验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复检,产品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则该产品为不合格。
5.5 仲裁
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法定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后进行仲裁。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6.1 标志
产品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标准号、生产厂名和地址、电话、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净含量、保质期及必要包装(如向上)和警示标志(如禁火)。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
6.2 包装
本产品包装规格按客户需求而定。
6.3 运输
本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暴晒。
6.4 贮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的库房,不宜露天堆放。
6.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日期起,原包装保质期为 12 个月。开封后应尽快使用。
碳酸镁质量检测
非售品
CAS:4861-79-4
分子式:MgCO3。
分子量:8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