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铵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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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硫酸铵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氨与硫酸中和所制得的硫酸铵、电厂氨与二氧化硫反应生产的副产硫铵。
分子式:(NH4)2SO4
相对分子质量:132.141(根据198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 引用标准
GB/T 535 硫酸铵标准
GB/T 601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11 化学试剂 密度测定通用方法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硫酸铵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
项 目 |
指 标 |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
外观 |
白色结晶,无可见机械杂质 |
无可见机械杂质 |
无可见机械杂质 |
氮(N)含量(以干基),% ≥ |
21.0 |
21.0 |
20.5 |
水分(H2O),% ≤ |
0.2 |
0.3 |
0.5 |
游离酸(H2SO4)含量,% ≤ |
0.01 |
0.02 |
0.03 |
水不溶物含量,% ≤ |
0.01 |
— |
— |
4 试验方法
分析中,除另有说明外,均使用分析纯试剂;所使用的水应符合GB/T 6682中三级水(仅测定pH值范围和电导率)规格;所有滴定分析用标准溶液按GB/T 601 配制和标定;所有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按GB/T 602配制;所有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 按GB/T 603配制。4.1 外观
目测。
4.2 氮含量的测定 甲醛法
4.2.1 方法提要
在中性溶液中,铵盐与甲醛作用生成六次甲基四胺和相当于铵盐含量的酸,在指示剂存在下,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
4.2.2 试剂和材料
4.2.2.1 氢氧化钠(GB/T 629),4g/L溶液;
4.2.2.2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0.5mol/L;
4.2.2.3 甲醛,250g/L溶液;
按附录A配制和测定。
4.2.2.4 甲基红(HG/T 3—958)指示液,1g/L乙醇(GB/T 678)溶液;
4.2.2.5 酚酞(GB/T 10729)指示液,10g/L乙醇(GB/T 678)溶液。
4.23 分析步骤
4.2.3.1 试样溶液的制备
称取1g试样,精确至0.001g,置于250mL锥形瓶中,加100~120mL水溶解,再加1滴甲基红指示剂溶液,用氢氧化钠溶液(4.3.2.1)调节至溶液呈橙色。
4.2.3.2 测定
加入15mL甲醛溶液至试液(4.3.3.1)中,再加入3滴酚酞指示剂溶液,混匀。放置5min,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4.3.2.2)滴定至浅红色,经1min不消失(或滴定至pH计指示pH8.5)为终点。
4.2.3.3 空白试验
在测定的同时,除不加试样外,按4.3.3.1和4.3.3.2完全相同的分析步骤,试剂和用量进行平行操作。
4.2.4 分析结果的表述
氮(N)含量(x2,以干基计),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式(2)计算:
x2={(V1-V2)·c×0.01401/[m× (100-xH2O)/100〕}×100
=(V1-V2)·c×140.1/〔m(100-xH2O)〕………(2)
式中:V1── 测定时使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V2── 空白试验使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
c──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实际浓度,mol/L;
m── 试样的质量,g;
xH2O── 试样中水的百分含量;
0.01401── 与1.00m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1.000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氮的质量。
4.2.5 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6%;
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12%。
4.3 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4.3.1 方法提要
在一定温度的电热恒温干燥箱内,将试样烘干至恒重,然后测定试样减少的质量。本方法适用于所取试样中水分质量不小于0.001g。
4.3.2 仪器、设备
4.3.2.1 带盖磨口称量瓶,直径50mm,高30mm;
4.3.2.2 电热恒温干燥箱,能维持温度105±2℃。
4.3.3 分析步骤
称取5g试样,精确至0.0002g,置于预先在105±2℃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4.4.2.1)中,将称量瓶盖子稍微打开,置称量瓶于干燥箱中接近于温度计的水银球水平位置上,在105±2℃的温度中干燥30min后,取出称量瓶,盖上盖子,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重复操作,直至恒重。取最后一次测量值作为测定结果。
4.3.4 分析结果的表述
水分(H2O)(X3),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式(3)计算:
X3=〔(m1-m2)/m〕×100…………………………………………(3)
式中:m1── 称量瓶及试样在干燥前质量,g;
m2── 称量瓶及试样在干燥后质量,g;
m── 试样的质量,g。
4.3.5 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5%。
4.4 游离酸含量的测定 容量法
本方法等效采用ISO 2993—74《工业用硫酸铵—游离酸度的测定—滴定法》 。
4.4.1 方法提要
试样溶液中的游离酸,在指示剂存在下,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
4.4.2 试剂和材料
4.4.2.1 氢氧化钠(GB/T 629)标准滴定溶液,c(NaOH)=0.1mol/L;
4.4.2.2 盐酸(GB/T 622)溶液,c(HCl)=0.1mol/L;
4.4.2.3 甲基红-亚甲基蓝混合指示剂1]
配制方法同4.2.2.4。
4.4.2.4 分析中用的水
在1000mL水中,加2~3滴指示剂溶液(4.5.2.3),如溶液不呈灰绿色,则用氢氧化钠溶液(4.5.2.1)或盐酸溶液(4.5.2.2),调节至溶液呈灰绿色(或酸度计指示在pH5.4~5.6)。
4.4.3 仪器、设备
4.4.3.1 微量滴定管,5mL,分度值0.02mL;
4.4.3.2 酸度计。
4.4.4 分析步骤
称取10g试样,精确至0.01g,置于100mL烧杯中,加50mL水(4.5.2.4)溶解,如果溶液混浊,可用中速滤纸过滤,用水(4.5.2.4)洗涤烧杯和滤纸,收集滤液于250mL的锥形瓶中。加1~2滴指示剂溶液于滤液中,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灰绿色为终点。 若试液有色,终点难以观察,也可滴定至酸度计指示pH5.4~5.6为终点。
4.4.5 分析结果的表述
游离酸(H2SO4)含量(x4),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式(4)计算:
x4=(cV×0.0490/m)×100=cV×4.90/m………………………………(4)
式中:c──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实际浓度,mol/L;
V── 测定时使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体积,mL;
m── 试样的质量,g;
0.0490──与1.00m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1.000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硫酸的质量。
4.4.6 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游离酸含量,% |
绝对差值,% |
≤0.05 |
0.005 |
>0.05 |
0.01 |
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游离酸含量,% |
绝对差值,% |
≤0.05 |
0.01 |
>0.05 |
0.02 |
采用甲基红-亚甲基蓝混合指示剂,变色点pH5.4。
4.5 水不溶物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本方法等效采用ISO 2994—74 《工业用硫酸铵—水不溶物含量的测定—重量法》。
4.5.1 方法提要
用水溶解试样,将不溶物滤出,用水洗涤残渣,使之与样品主体完全分离,干燥后称量水不溶物质量。本方法适用于试样中水不溶物含量不小于0.001g。
4.5.2 试剂和材料
氯化钡(GB/T 652)溶液,250g/L;
4.5.3 仪器、设备
用于测定水不溶物的玻璃坩埚式滤器,用毕后,浸入热的硫酸-重铬酸钾洗液中,待水不溶物残渣溶解后,取出用水洗净,干燥备用。
4.5.3.1 玻璃坩埚式滤器,4号,孔径4~16μm,容积30mL;
4.5.3.2 电热恒温干燥箱,能维持温度110±5℃。
4.5.4 分析步骤
4.5.4.1 试样溶液的制备
称取100g试样,精确至0.1g,置于1000mL烧杯中,加入500mL水溶解,保持温度20~30℃2]。
4.5.4.2 测定
在110±5℃下干燥坩埚和内容物1h,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重复操作,直至两次连续称量之差不大于0.001g为止。取最后一次测量值作为测量结果。
4.5.5 分析结果的表述
水不溶物含量(x9),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式(9)计算:
x9=〔(m1-m2)/m〕×100…………………………………………(9)
式中:m1── 水不溶物和坩埚的质量,g;
m2── 坩埚的质量,g;
m── 试样的质量,g。
4.5.6 允许差
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03%;
不同实验室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06%。
说明:试样溶解温度保持20~30℃。用预先在110±5℃下干燥至恒重的玻璃坩埚式滤器(4.10.3.1)过滤试液(4.10.4.1),用水充分洗涤坩埚及烧杯,直至用氯化钡溶液检验洗涤水中没有白色沉淀为止。
5 检验规则
按GB/T 619规定进行采样及验收。
6 包装及标志、贮运
6.1 用多层袋包装,外袋为塑料编织袋,内衬聚乙烯薄膜塑料袋。包装技术、要求和材料应符合GB8569有关规定。
6.2每袋净重50kg±0.5kg,每批产品的每袋平均净重不得低于50kg。
6.3包装袋上应注明生产厂家、地址、产品名称、商标、净重和本标准编号。
6.2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酸类、碱类分开存放,严禁与石灰、水泥等碱性产品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6.3可用汽车、火车、轮船等运输工具运输,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