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三甲氧基硅烷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甲基三甲氧基硅烷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甲基三氯硅烷经醇解生成的甲基三甲氧基硅烷液体。本品主要用作室温硫化硅橡胶的交联剂,以提高制品的机械强度,耐热性能、防潮性能,以及玻璃纤维的偶联剂,也是制备硅树脂的原料。
结构式:
分子量:136.22(按 2001 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19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619-1988 化学试剂、采样及验收规则
GB/T 6680-2003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22-2006 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
3 要求
3.1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3.2 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项 目 指标
含量: % ≥ 99.0
密度,25℃, g/cm30.950±0.020
折光率:(nD25) 1.3645~1.3655
PH 值: 6.0~8.0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测定
取 200ml 样品,将样品放入清洁、干燥、无色透明的 500ml 烧杯中,置于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
4.2 纯度测定
按 GB/T 9722-1988 的规定测定。
4.2.1 测定条件
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载气及流速:氮气,2ml/min;
色谱柱:HP-35 30mm×0.25mm×0.25um;
柱温度:初始温度 50℃,保持 3min,升温速率 40℃/min,终温 160℃,保持 3 分钟;
汽化室温度:180℃;
检测室温度:160℃;
进样方式:分流进样;
上述操作参数是典型的。也可根据不同的仪器特点,对给定操作参数作适当调整,以期获得最佳效果。
4.2.2 定量方法
按 GB/T 9722 中 8.2 的规定进行定量分析。
试样中甲基三甲氧基硅烷的质量分数以 X,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
A
X =--------------------× 100……………………(1)
∑Ai
(1)式中:
A— 甲基三甲氧基硅烷的的峰面积;
∑A1 —— 试样中全部组分的峰面积之和;
允许差:取二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 0.5%。
5 检验规则
5.1 以相同工艺条件下生产得到的经混合均匀的物料为一批,或以最后进行包装的一个包装单元进行组批。
5.2 试样的采取按 GB 6680 中 2 的规定进行。
5.3 出厂检验
生产厂应保证每批出厂的甲基三甲氧基硅烷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出厂的甲基三甲氧基硅烷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和本标准编号。用户可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采样、试验方法,在到货 30 天内对收到的甲基三甲氧基硅烷进行验收。
5.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 GB/T1250 中修约值比较法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如果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采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5.5 型式检验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主要性能时;
c)产品停产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一年后;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f)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要求检查时。
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标签
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合格证,内容包括:品名、批号、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厂址、邮编和分析报告单。
6.2 包装
包装标志符合 GB190 的规定,本产品采样衬塑铁桶或塑料桶包装,包装应清洁、干燥、密封性好。
6.3 运输
本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光暴晒,按危险品运输方法进行运输。
6.4 贮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库房内,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热源和火种。在符合本标准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本产品保质期为 6 个月,逾期可按本标准重新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仍可继续使用。
7 安全说明
7.1 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其蒸气或雾对眼、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性。
7.2 危险特性
易燃。遇明火、高热能燃烧。受高热时分解产生有毒气体。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反应。经口摄入或吸入能致毒。
7.3 应急处理处置方法
7.3.1 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堵漏。喷水雾会减少蒸发。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他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或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就地焚烧。
7.3.2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7.4 废弃物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安全焚烧。
7.5 防护措施
7.5.1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防毒面具。
7.5.2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7.5.3 身体防护:穿防酸碱工作服。
7.5.4 手防护:戴耐酸(碱)手套。
7.5.5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7.6 急救措施
7.6.1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7.6.2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7.6.3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7.6.4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7.7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干粉、砂土、二氧化碳、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