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明锋化工有限公司质量标准
丁二酸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丁二酸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顺丁烯二酸电解而成的丁二酸。
分子量 118.29(按 1987 年国际原子量)
结构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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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有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610 化学试剂 砷测定通用方法
GB/T617 化学试剂 熔点范围测定通用方法
GB/T6324.3 有机化工产品中还原高锰酸钾物质的测定方法
GB/T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7531 有机化工产品灼烧残渣的测定
GB/T7532 有机化工产品中重金属的测定 目比色法
3 要求
3.1 性状
丁二酸为白色至无色结晶颗粒状,具酸味。
3.2 技术指标
本品分为二个级别:工业级、优级。
各个级别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 1 技术要求
项目 指标
工业级 优级
细度 按合同要求执行
含量% ≥ 99.0 99.5
熔点范围 183.0-189.0℃ 184.0-189.0℃
水下溶物% ≤ 0.02 0.02
氯化物(以 C1 计)%≤ 0.007 0.007
硫酸盐(以 SO42-计)% 0.02 0.02
铁% ≤ 0.002 0.002
重金属(以 Pb 计)≤ 0.002 0.001
砷% ≤ – 0.0002
澄清度试验 合格 合格
灼烧残渣% ≤ 0.1 0.1
还原高锰酸钾物质 合格 合格
4 试验方法
4.1 细度的测定
用相应目数的标准筛放在电动震筛机上强档震动 10 分钟,筛余物小于 5.0%。
4.2 含量的测定
4.2.1 试剂和材料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OH)约为 0.5mol/L; 酚酞指示液:1%酚酞乙醇溶液。
4.2.2 操作步骤
精确称取 1g(精确至 0.0002g)溶于 50ml 不含二氧化碳的蒸馏水中,加 2 滴 1%酚酞指示液,用0.5mo1/L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溶液呈粉红色。
结果的表示和计算:
丁二酸含量 X 按式(1)计算:
C.V ×0.5905
X= ------------------×100---------------------------------(1)
M
式中:
C-----------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浓度 mol/L;
V-----------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用量 mL;
M-----------样品的质量 g
0.05905 丁二酸的换算系数;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4.2.4 允许差
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40%,不同实验测定结果绝对差值不大于 0.50%。
4.3 熔点范围的测定
按 GB/T617 之规定测定。
4.4 水不溶物的测定
4.4.1 操作方法
称取 50g 样品,称准至 0.01g,溶于 250ml 水中,在水浴(80℃±10℃)上保温 1 小时,用恒重的 4 号玻璃过滤,以热水洗涤滤渣至无酸性反应,收集滤液及洗液,稀释至 500ml(溶液 1),将坩埚与 105–110℃烘至恒重,滤渣不得大于 10 毫克。
4.4.2 结果的表示和计算
水不溶物含量(X)按式(2)计算。
m2–m1
X=--------------- ×100%------------------------------------(2)
m
式中:
m1:恒重的空坩埚的质量 g;
m2:含滤渣的坩埚的质量 g;
m:样品的质量 g。
4.4.3 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绝对差值不大于 0.05%,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
4.5 氯化物的测定
4.5.1 试剂和溶液
5mol/L 硝酸;0.1mol/L 硝酸银;氯化钠标准溶液:每毫升含 0.1mg 氯离子。
4.5.2 操作步骤
用移液管去 20ml(溶液 1)于 50ml 比色管中,稀释至 25ml,加 2 毫升 5mol/L 硝酸,1 毫升 0.1mol/L硝酸银摇匀,放置 10 分钟。
用移液管移取 1.4ml0.1mg/mL 氯化物标准溶液于 50ml 比色管中,稀释至 25ml,作为标准,与同体积样品溶液同时同样处理。
试样所呈浓度不得大于标准。
4.6 硫酸盐的测定
4.6.1 试剂和溶液
3mol/L 盐酸;9.5%乙酸; 25%氯化钡溶液;硫酸盐标准溶液:0.1mg/mL。
4.6.2 操作步骤
用移动液管移取 10ml(溶液 1)于 50ml 比色管中,加 5ml 95%乙醇,1 ml 3mol/L 盐酸,在不断振摇下滴加 3ml 25%氯化钡溶液,稀释至 25ml,摇匀,放置 10 分钟。
用移液管移取 2.0 ml 0.1mg/mL 硫酸盐标准溶液稀释至 10ml,作为标准,与同体积样品溶液同时同样处理。
试样所呈浓度不得大于标准。
4.7 铁的测定
4.7.1 试剂
10%盐酸羟胺溶液,当日配制;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PH=3):0.2%邻菲罗啉溶液;铁标准溶液,
0.01mg/ml。
4.7.2 操作步骤
用移液管移取 10 毫升(溶液 1)于 50ml 比色管中,稀释至 20 ml 加 2 ml 10%盐酸羟胺溶液摇匀。加 2ml 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PH=3)及 2ml0.2%邻菲罗啉溶液摇匀。
用移液管移取 2.0ml 0.01mg/ml 铁标准溶液稀释至 20ml ,作为标准。与同体积样品溶液同时同样处理。
试样所呈红色不得深于标准。
4.8 重金属的测定
按 GB/T7532 规定执行。
4.9 砷含量的测定
按 GB/T610 规定的方法进行。
4.10 澄清度测试
称取 3g 丁二酸置于 50ml 比色管中,加入 30ml100g/L NaOH 溶液,溶液澄清,与同体积铂–钴
色比色,色号小于 35。
4.11 灼烧残渣的测定
按 GB/T7531 的规定测定。
4.12 还原高锰酸钠物质的测定
按 GB/T6324.3 规定的方法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产品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5.2 型式检验
本标准所有的技术要求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更换关键生产工艺;
b) 主要原料有变化;
c) 停产后恢复生产;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5.3 出厂检验
本标准规定项目中的含量、熔点范围、硫酸盐、重金属、还原高锰酸钾物质五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检验、
5.4 抽样方法
按 GB6678、GB6678 中有关规定进行。
5.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本批次产品两倍的包装中采样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6 标志、标签
6.1 包装袋应有牢固的标志,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厂址、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净重、产品标准号。或根据客户要求标识内容。
6.2 每批出厂产品都有应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本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
7 包装、运输、储存
7.1 成品由编织袋包装,内衬一层无毒塑料袋,里层袋口用绳扎紧,外层袋口缝牢。每袋净重 25kg,或根据客户要求改换包装。但包装应符合贮存的要求。
7.2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处。
7.3 运输时要防止破包,防潮,不得与碱和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贮存、运输。
7.4 本产品在规定贮存条件下,保持期为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