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三甲基苯检测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1,3,5-三甲基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 1,3,5-三甲基苯。
本标准主旨不在说明与产品有关的安全和环保问题,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有责任采取相应的安全、环保和防护措施,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255-1977 石油产品馏程测定法
GB/T 267-1988 石油产品闪点与燃点测定法(开口杯法)
GB/T 1884-2000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 4756-1998 石油液体产品取样法(手工法)
GB 15258-200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SH O164-1992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SH/T 0245-1992 溶剂油芳烃含量测定法(色谱法)
3 要求
产品控制项目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项 目 指 标
一等品 合格品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馏程
初馏点,℃ ≥ 158 155
98%体积分数馏出温度,℃ ≤ 175 190
密度(20℃),g/cm3 0.84~0.89
芳烃体积分数,% ≥ 90.0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
目测。
4.2 馏程的测定
按 GB/T 255-1977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4.3 密度的测定
按 GB/T 1884-2000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4.4 芳烃体积分数的测定
按 SH/T 0245-1992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产品应由本公司质检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并附产品质量证明书后方可出厂。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单位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级、本标准编号、检验日期、检验人和检验结果等。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5.2 组批和取样
以一储罐的产品为一批。按 GB/T 4756-1998 的规定取样。每批产品取样总量应不少于 2L。混均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试剂瓶中,密封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人等。一瓶检验,一瓶留样。
5.3 判定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若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复检结果中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产品采用专用槽车盛装和运输。槽车上应有 GB 190 中“毒性物质”、“易燃液体”标志,每车产品应附产品质量证明书和符合 GB 15258 规定的安全标签。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防火、防高温、防静电、防止撞击和泄漏,并应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和 SH 0164 中的有规定。
7 安全
1,3,5-三甲苯系易燃液体和毒性物质,其蒸气遇空气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剧烈反应,流速过快时易集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能引起回燃。吸入会中毒、食入会中毒、皮肤接触会中毒,对环境有害。因此,应防火、防高温、防静电,操作时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灭火剂为: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