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叔丁基甲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叔丁基甲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产品是甲苯与异丁烯在浓硫酸催化下反应而生成。是杀螨剂哒螨灵的中间体,用作有机合成中间体。
化学名称:对叔丁基甲苯
分子式:C11H16 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148.25(按2007国际相对原子量计)
沸点:192.8℃
比重(20 °C):0.861g/mL
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醇和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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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283-2008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 6680-2003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实验方法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75号令
3 要求
3.1 物理性状
无色透明液体,无机械杂质。
3.2 质量指标
产品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质量指标
项目 指标值
对叔丁基甲苯纯度(质量分数),% ≥ 96.5
间叔丁基甲苯纯度(质量分数),% ≤ 3.0
对叔丁基甲苯总纯度(质量分数),% ≥ 99.5
水分,% ≤ 0.20
3.3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试验用试剂及检验设备的要求
4.1.1 水应符合 GB/T 6682-2008 中三级水规定。
4.1.2 试剂纯度应在分析纯以上。
4.1.3 所用仪器、器皿或容器为实验室用一般仪器。
4.2 物理形状
目视法检查外观。
4.3 对叔丁基甲苯、间叔丁基甲苯纯度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4.3.1 原理
根据不同物质在固定相和流动相之间具有不同的分配系数,当两相相对运动时,进行反复多次的分配,从而使各组份达到分离,测定其组份。
4.3.2 仪器与试剂
a) 气相色谱仪:氢火焰检侧器;
b) 色谱柱:DB-1701 30m×0.32mm×1.0μm 或类似规格的柱子;
c) 微量进样器:10μL;
d) 甲醇:AR。
4.3.3 仪器条件
a) 柱前压(氮气):100kPa;
b) 分流比:60:1;
c) 尾吹流量:30mL/min;
d) 隔垫吹扫流量:3mL/min;
e) 燃气(氢气)流量:30mL/min;
f) 助燃气(空气)流量:300mL/min。
4.3.4 温度条件
a) 检测器:250℃;
b) 气化室:260℃;
c) 柱箱:初始温度 100℃ 保时间 4min 升温速率 8℃/min 结束温度 200℃ 保持时间 4 min。
4.3.5 样品处理
样品:甲醇=1:5(V:V)
4.3.6 测定
待仪器运行稳定后,用进样针吸取0.2μL待测样品,从色谱仪的进样器注入。对叔丁基甲苯和间叔丁基甲苯的纯度以谱图中的色谱纯度计算。
4.3.7 结果
面积归一法。
4.3.8 允许误差
平行测定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允许差不得大于0.20%。
4.3.9 色谱图
见附录A。
4.4 水分的测定
按GB/T 6283-2008的规定进行。
4.5 净含量
按JJF 1070-2005的规定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与抽样
5.1.1 组批
以同一成品罐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5.1.2 抽样方法
按GB/T 6680-2003标准规定执行。
5.2 检验
5.2.1 产品检验须经质检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
5.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第 3 章的内容。
5.3 判定规则
5.3.1 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结果不符合本标准指标时,应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如仍有不符合本标准指标时,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品。
5.3.2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会同取样进行仲裁分析或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
6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6.1 标志
6.1.1 产品外包装上应有明显标志,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净含量;标准代号应符合 GB/T 191-2008 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6.1.2 每批产品出厂时都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内容包括:生产厂名;检验日期;批号;净含量;
检验结果。
6.2 包装
产品用镀锌桶包装。包装规格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包装。
6.3 运输
产品可用一般运输工具运输,运输时应轻拿轻卸,防止碰撞。
6.4 贮存
6.4.1 产品应存放于阴凉、透风、干燥的室内。
6.4.2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本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