羟乙基纤维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羟乙基纤维素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由精制棉、环氧乙烷制得的羟乙基纤维素。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01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其制品的制备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
羟乙基纤维素产品型号由产品注册号和粘度组成
YT xxxxxxx
┆ ┊
┆ --------------粘度
------------------------------产品注册号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 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无明显粗颗粒、杂质
4.2 建材级羟乙基纤维素的技术指标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技术指标
测定项目 单位 技术指标
细度(80 目方孔筛) % ≥95
水分 % ≤ 5.0
粘度 mPa.s 标注值±20%
pH 值 6.5-8.5
5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指分析纯和 GB/T6682 种规定的三级水。实验中所需标准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它规定时,均按 GB/T601、GB/T602、GB/T603 的规定制备。
5.1 分析仪器
分析天平
称量瓶:直径 60mm,高度 30mm
烘箱
5.1.2 试验步骤
称取试样 2-4g(准确至 0.0002)于已烘至恒重的称量瓶中,将称量瓶敞口放入烘箱,调节温度为 105±2℃,烘 2h,使试样烘干至恒重。
5.1.3 结果计算
m-m1
水分=---- -------×100
m
式中:
m----样品质量,g
m1-------干燥后样品质量,g
5.1.4 结果处理
平行试验允许差不超过 0.2%,取两次试验的平均值为最后结果。
5.2 pH 值的测定
5.2.1 分析仪器
PHS-3C 型精密 pH 计
分析天平
烧杯
5.2.2 操作方法
将配制好的 2%溶液,恒温至 25±0.1℃,保温 30min,用 PHS-3C 型酸度计测定。
5.2.3 结果处理
平行试验结果差值不大于 0.3pH,取两次试验的平均值为最后结果
5.3 粘度的测定
5.3.1 分析仪器
NDJ-1 型粘度计或其它等效的旋转粘度计
分析天平
烧杯:250ml
烘箱
5.3.2 试验步骤
5.3.2.1 2%水溶液的配制
称取试样(5-6)g 放入烘箱,于 105℃干燥箱干燥 2 小时至恒重,然后移入玻璃干燥器中冷却至常温,同时精确量取 196ml 蒸馏水放入洁净的 250ml 烧杯中,在慢速搅拌下加入恒重 4g(精确至 0.005g)样品,待构成粘度无凝胶物后,高速搅拌 15min。取出搅拌器,静置除尽气泡,移入恒温水浴中,于 25±0.5℃保持恒定 30min,然后取出烧杯,用 NDJ-1 型旋转粘度计测定粘度,根据粘度计所示刻度值与相应倍率对照计算粘度。采用何种转子转速,应根据产品目测粘度的高低选用。在粘度测定时,如更换转子或转速,每更换一次,必须静置 5min 后再测。
5.3.3 结果处理
平行试验允许差不超过结果的 2%,取两次试验的平均值为最后结果。
5.4 净含量的最大允许短缺量的测定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产品须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入库单后方可入库出厂。
6.2 同一型号的羟乙基纤维素以不低于 2t 为一批进行检验。
6.3 每批产品检验按本标准所规定,需方特殊要求时,需协商解决。
6.4 检验时根据批量大小,按下表确定取样单位数取样,取样时抽取距包装衬袋深于 10cm的样品,每桶(或袋)等量采取,样品总量不少于 400g,混匀后置于洁净干燥的磨口瓶中。批量 桶数(袋数) 取样单位数
20以下 3
20-40 4
41-80 6
81-120 8
120以上 〉12
6.5 按本标准所检测项目如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重新取样,如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
合格品。
6.6 当双方对产品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可申请双方
同意的仲裁机构检验,仲裁结果为最后结论。
7 包装、标识、贮存、运输
7.1 包装
羟乙基纤维素用纸板桶或聚丙烯编织袋(均内衬塑料袋)包装,桶盖要牢固,编织袋要密封。
7.2 标识
包装袋应注明下列内容:
7.2.1 公司名称、地址
7.2.2 产品名称、商标
7.2.3 产品批号、生产日期
7.2.4 产品型号
7.2.5 每桶(或袋)产品的净重
7.2.6 产品执行标准号
7.3 贮存
贮存时应注意防潮,避免日晒、雨淋,严防与酸碱接触。
7.4 运输
装运时应轻装轻放,在运输过程中要加盖篷布,避免粉尘污染,避免包装袋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