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泛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D-泛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 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 D-泛醇。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527-2010 动植物油脂折光指数的测定
GB/T 6284 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干燥减量法
GB/ T 7917.3-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铅
GB/ T 7917.2-1987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 砷
GBl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 1
项 目 技术要求
外观 白色粘稠液体
折光指数(nD20)d1.495-1.502
水分,% ≤ 1.0
溶解度 5%的泛醇水溶液应澄清
含量, % ≥ 98.0-102.0
重金属(铅), mg/kg ≤ 10
砷, mg/kg ≤ 2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4.2 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照GB/T5527-2010执行。
4.3 水分的测定
水分测定按照GB/T 6284标准执行。
4.4 溶解度测定 在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5%的泛醇水溶液应澄清。
4.5 含量的测定
取本品约 1.5g,置于 100mL 皂化烧瓶中精确称量,准确加入 30mL1.8%盐酸使其溶解装上回流冷凝器,在水浴上管加热 2h。冷却后,用 2%氢氧化钠滴定(指示剂:溴百里酚蓝试液 3 滴)。滴定的终点,为液体从黄色变为蓝色。用同样方法做空白试验。1.8%盐酸 1mL=102.63mgD-泛醇。
注:根据此式算出的 D-泛醇的数值和水分的数值,换算为对应的脱水物的重量%。
4.6 重金属的测定
重金属的测定按 GB/ T 7917.3-1987 执行。
4.7 砷的测定
砷的测定按 GB/ T 7917.2-1987 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不合格分类如下
样品中的技术指标要求中各项目若不符合,应记作不合格。
A 类不合格:含量、折光指数、重金属、砷。
B 类不合格:外观、水分。
5.2 交收检验
5.2.1 批次
同一生产期内生产的产品,经包装后出厂,为同一批产品。每批产品出厂前进行例行检验,出厂时应附有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
5.3 抽样
按 GB/T l0111 随机抽样标准执行,抽检样品的数量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 2 抽样数量
5.4 型式检验
批量件数 抽取件数 每件采样量,kg
≤100 ≥5 ≥0.5
> 100 ≥10 ≥0.5
型式检验是按规定要求,定期或在特殊情况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的一种例行检验。
型式检验需每个生产季节进行一次。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亦应进行。
a)更改生产原料;
b)更改关键工艺;
c)更改关键设备;
5.5 判定规则
受检样品中有一项 A 类不合格时,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受检产品中允许有一项 B 类不合格,当超过一项时,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受检样品检验不合格时,应按 5.3 规定重抽样,进行复检,以复核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
6 标签、包装、贮存、运输
6.1 标签标志
D-泛醇标签按 GB 7718 规定执行。
6.2 贮存条件
防止污染,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并保持包装完整。
6.3 包装、运输、图示标志包装、贮运、图示标志按 GE l9l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