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评论:在淘宝上购买化学品当药品食用,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没有专业知识的指导,从事经营、生产、使用和运输化学品活动或多或少存在着风险,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给您带来巨大的伤害,因此需要化学品时,请您务必到专业机构购买,切勿在不问清楚、没有取得检测报告(coa)和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等资料的情况下在淘宝、阿里巴巴及类似自动销售网站上网购化学品。
女子网购泻盐收到火碱 丈夫吃完吐血送院
□文/摄 见习记者 纪秋韵 本报记者 鲁明明
原本要买“泻盐”(学名硫酸镁)减肥,谁知网购来的东西却变成了根本不能食用的火碱(氢氧化钠)。黑龙江大庆男子林先生,通过淘宝网从河南新乡某商家网购一包泻盐,服用之后却造成食道严重烧伤。目前,林先生正在住院治疗,大庆和新乡的消协,也在积极查找卖货商家,为林先生维权。
买泻盐却收到火碱
昨天下午,林先生的妻子邢女士通过电话向记者介绍了情况:今年8月7日,她在淘宝网一家名为“丫丫实验用品”的网店里,花9.9元买了一包泻盐,给丈夫减肥用。8月12日,他们收到了发自河南新乡的一包白色结晶物,物品由白色塑料袋包装,包装上无任何文字和图片说明。他们认为就是自己订购的泻盐,9月2日林先生服用后,口吐血粒,眼睛充血、发黑,随即被送进大庆人民医院抢救,医生说再晚一会儿就没命了。
邢女士说,医院诊断为“氢氧化钠(火碱)药物中毒,食道和胃黏膜被严重腐蚀”。由于伤情严重,近两个月来林先生一直住院。
赔完两千元店主“消失”了
邢女士说,事发后,商家一个劲儿地道歉,承认是自己疏忽,把货品搞混了。但在打过来2000元钱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邢女士通过店主的支付宝账号和快递单,得知店主真名叫李团结,发货地址在河南新乡。但是,目前店主的几个电话全打不通。
丈夫受到如此大的伤害,邢女士非常气愤。她认为,店主和淘宝网应该负全部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淘宝网,其公关部的一位女士说,已经查封了涉事的网店,并会全力配合工商部门查找涉事店主。该女士同时提醒:网上购物一定要看仔细,特别是吃的东西。
昨天,新乡消协的张姓工作人员说,根据大庆消协提供的资料,他们在新乡工商登记系统里没有查到李团结和“丫丫实验用品”的工商注册信息,“我们还联系了移动公司,希望查询店主电话号码的登记信息,但他们说,只有公安局出面,才能查询。”
据黑龙江媒体同行称,当地警方已经立案,并基本锁定店主就在新乡。
过程:
28日10时30分,经过两次“食道扩张”手术,大庆43岁男子林强被烧伤的狭窄食道内,又放置了一个支架。“医生说要是恢复得好,食道就可能保住。”在哈尔滨医大四院手术室外,林强的妻子邢秀梅坐立不安,不时地张望着手术室里的情况。因为误食火碱,林强的食道及肠胃被严重腐蚀。好端端的怎么会喝火碱呢?记者28日进行了采访。
到网店买泻盐 不想买来火碱
“当时喝进去的时候就像喝了烈酒,整个喉咙都在冒火”
林强的妻子邢秀梅告诉记者,几年前她和丈夫从哈市调到大庆工作。“他总觉得自己肚子大,一直吵吵着要减肥。后来听说喝硫化镁(即泻盐)能减肥,我就于8月7日在淘宝网上一家名为‘丫丫实验用品’的网店里,花9.9元买了一包。5天后,这包‘硫化镁’到了。听说喝泻盐前得先喝一段时间果汁,所以直到9月2日他才开始喝……”
林强告诉记者,当晚6点多,他从袋里取出10多粒“泻盐”,放入200多毫升的水中,随后一饮而尽。“当时喝进去的时候,就像喝了烈酒,整个喉咙都在冒火,整个胸腔特别疼。”随后,林强的眼睛开始充血、发黑,嘴里不断地吐血粒,后被送进大庆油田总医院救治。
邢秀梅说,当时医生诊断丈夫为“疑似氢氧化钠药物(火碱)中毒,食道和胃黏膜被严重腐蚀”。后来,他们又到大庆胃康医院、哈医大二院以及哈医大四院就诊,被诊断为“浅表性胃炎伴糜烂”、“腐蚀性食管炎,食道局部出现狭窄性病变”等。“这1个多月来,他只能吃流食,瘦了20多斤。你说好好的,减什么肥呀!”邢秀梅追悔莫及地说。
赔完两千元 店主“消失”了
“商家一个劲儿地道歉,承认是自己疏忽,把货品搞混了”
至于为何会误食“火碱”,林强说,“虽然塑料袋上一个字都没写,也没有说明书和信誉卡,但我们以为泻盐就这样,主要是因为我们不懂。”
丈夫入院当晚,邢秀梅就与店家取得了联系,“当时商家一个劲儿地道歉,后来承认是自己疏忽,把货品搞混了,愿意先赔2000元钱。”在邢秀梅的手机里,记者看到名为“河南李团结”的人6日发给她的短信:“2000元已经打到你支付宝账户了,麻烦以后不要再骚扰我们了!”邢秀梅说,现在林强住院手术已经花了6万多元,对方赔偿的2000元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更让邢秀梅气愤地是,从9月6日至今,无论是网上还是打电话,“店家已经不再理睬我们了”。
当日,记者在淘宝网上找到了“丫丫实验用品”,看到这家网店主要经营甲醇、硫酸镁、亚硝酸钠等化学试剂。记者尝试通过网络及电话与店家联系,但均未接通。
大庆消协和淘宝已介入调查
“《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支付相关费用”
“从目前的情况看,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消协了。”邢秀梅说。
28日上午,记者在病房里见到了前来处理此事的大庆市消协工作人员张建宇。张建宇表示,根据《消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等费用;造成残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建宇说,他们将联合网店当地的工商部门合作办案。
目前,邢秀梅已向淘宝网投诉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