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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说明书

非售品
CAS:7440-38-2
分子式:
分子量:

砷  

 

中文名: 砷  
英文名: Arsenic 
分子式: As   分子量: 74.92  
结构式:
CAS号: 7440-38-2   RTECS号: CG0525000  
HS编码:   UN编号: 1558(金属)  
危险货物编号: 61006   IMDG规则页码: 6072  




外观与性状: 银灰色发亮的块状固体,质硬而脆。无臭  
主要用途: 用于制取合金的添加物、特种玻璃、涂料、医药及农药等。 UN:1562(粉尘)  
熔点: 817/3650kPa 沸点: 615(升华)
相对密度(水=1): 5.73  相对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汽压(kPa): 0.13/372℃  溶解性: 不溶于水、碱液、多数有机溶剂,溶于硝酸、热碱液。在水中沉底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避免接触的条件:  
燃烧性: 不燃   建规火险分级:  
闪点(℃):   自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下限(V%): 无意义   爆炸上限(V%): 无意义  
危险特性: 本身不燃烧,但遇高热能放出有毒的烟气。  
燃烧(分解)产物: 氧化砷。   稳定性: 稳定  
禁忌物: 酸类、强氧化剂、卤素。   聚合危害: 不能出现  
灭火方法: 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砂土。块状为不燃固体,但粉尘接触明火,有轻微爆炸危险。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  



危险性类别: 第6.1类毒害品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14  
包装类别: Ⅱ  
储运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 废弃: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恢复材料的原状态,以便重新使用。 包装方法:塑料袋、多层牛皮纸袋外中开口钢桶;塑料袋、多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钢桶;塑料袋、多层牛皮纸外木板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 ERG指南:152(金属和粉尘) ERG指南分类:毒性物质(可燃的)  



接触限值: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0.04mg[As]/m3 美国TWA:OSHA 0.01mg[As]/m3;ACGIH 0.2mg/m3 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毒性: LD50:763mg/kg(大鼠经口);145mg/kg(小鼠经口) LC50:生殖毒性:大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o):605μg/kg(雌性交配前用药35周),胚泡植入前后死亡率升高。  
健康危害: 元素砷不溶于水,无毒性。口服砷化合物引起急性胃肠炎、休克、周围神经病、贫血和粒细胞减少及中毒性肝病等。吸入高浓度砷化合物粉尘和蒸气出现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消化道症状较轻,其他症状同口服中毒。慢性中毒表现为消化系统症状、肝肾损害、皮肤色素沉着、角化过度或疣状增生,以及多发性周围神经炎。无机砷化合物已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1ARC)确认为肺和皮肤的致癌物。 IARC评价:1组,已知致癌物,人类证据充分 NTP:已知致癌物 IDLH:5mg/m3(以砷计;潜在人类致癌物) OSHA特别管理的物质:(29CFR 1910.1018)以无机砷计健康危害(蓝色):3 易燃性(红色):1 反应活性(黄色):0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避免将物质播散面积扩大。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吸入、食入或皮肤接触该物质可引起迟发反应。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  
吸入: 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如果患者食入或吸入该物质不要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可用单向阀小型呼吸器或其他适当的医疗呼吸器。脱去并隔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  
食入: 误服者立即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催吐,尽快洗胃。就医。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应该佩带防尘口罩。必要时佩带防毒面具。高于NIOSH REL浓度或尚未建立REL,任何可检测浓度下:自携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自携式正压呼吸器。逃生:装滤毒盒防酸性气体且有高效微粒滤层的全面罩空气净化呼吸器、自携式逃生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 穿工作服。  
手防护: 戴防护手套。  
其他: 工作后,淋浴更衣。工作服不要带到非作业场所,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泄漏处置: 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避免扬尘,小心扫起,回收。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类毒害品;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86)中,该物质属第三类B级无机剧毒品。 环境信息:防止空气污染法:危害空气污染物(篇1,条A,款112)。防止水污染法:款307主要污染物、款313主要化学物或款401.15毒性物。资源保护和回收法:款261.24,毒性特性,条例规定最高浓度水平5.0mg/L。资源保护和回收法:款261,有毒物或无其他规定。资源保护和回收法:禁止土地存放的废物。资源保护和回收法:通用的处理标准废水1.4mg/L;非液体废物5.0mg/kg。资源保护和回收法:地表水监测清单表建议方法(PQL μg/L)6010(500);7060(10);7061(20)。安全饮水法:最大污染水平(MCL)0.05mg/L。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04应报告量0.454kg。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13表R,最低应报告浓度0.1%。海洋污染物:联邦法规49,副条172.101,索引B。加州建议65:致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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