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苯二甲腈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苯二甲腈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008-2007 液相色谱法术语 柱色谱法和平面色谱法
HG/T 2457-1993 颜料产品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通则
3 技术要求
3.1 外观
类白色结晶。
3.2 物理化学指标
产品物理化学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物理化学指标
项目 含量 挥发份
PZ30070 ≥98% ≤0.5%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
采用目测法评定。
4.2 挥发份的测定
先称称量瓶(已恒重)重量为 g1(精确到 0.0001 克),再把 2 克左右的样品放到称量瓶中,记下重量 g2(精确到 0.0001 克)。然后把称量瓶放到红外灯下(80 度左右),2 小时后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称量记下重量为 g3。
g3-g2
挥发份%=————————×100
g2-g1
4.3 含量的测定
方法:面积归一法
色谱柱:promosil
C18 4.6×150mm
流动相:甲醇+水=40+60
流速:1.0ml/min; 波长:254nm;
溶样:甲醇
运行时间:15 分钟
5、 检验规则
5.1 每批产品由本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并应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检验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地址 、产品名称、批号、净重、产品等级、本标准编号等。
5.2 以每天生产量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 2.5t。
5.3 按 GB/T6680 规定抽样,抽样量不得少于 300ml,分装于两只清洁干燥的磨口瓶中,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及采样日期、采样人,一瓶供分析检验用,另一瓶保存备查。
5.4 判定: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从同批产品双倍量的包装中重新抽样进行复验,复验的结果若扔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产品包装桶应有下列标志: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批号、净重、合格标识、标准编号。
6.2 包装
产品应用干燥、清洁的纸板桶包装。每桶净重25Kg,负偏差不应大于
1%,每批产品的平均偏差应大于等于零。
6.3 运输
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避免碰撞,并防止日晒雨淋。
6.4 贮存
1,4-丁烯二醇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