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氧化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氢氧化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79-2003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1250-1989 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
化学名称:氢氧化锡
分子式:Sn(OH)4
分子量:182.71
4 技术要求
4.1 技术指标
产品的技术指标见表1。
表1
序号项目指标
1 性状白色或微黄色结晶性粉末
2 鉴别检查应一致
3 含量≥95.0%
4 干燥失重1.0%
4.2 净含量
净含量允许负偏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性状的检定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
5.2 鉴别
取供试品溶液,加盐酸成酸性后,加入锡粒,待锡粒溶解后,加入氯化汞,应有白色沉淀产生。
5.3 含量
取本品约200mg,精密称定,置于150ml 锥形瓶中,用氨缓冲液,PH 在9 的条件下,铬黑T 为指示剂,加过量的EDTA,用氯化锌标准滴定液滴定由蓝色到红色。并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 0.1mol/L 锌滴定液相当于18.271mg 的氢氧化锡。
氢氧化锡含量(X1)按下式计算:
X1=(V0-V1)*F*0.01827/M*100%
式中:
V1------滴定消耗0.1 mol/L 锌滴定液的体积,ml
V0------空白消耗0.1 mol/L 锌滴定液的体积,ml
m------称取样品的质量,g。
5.4 干燥失重
空瓶恒重: 将空称量瓶置电热鼓风干燥箱中于105℃干燥1 小时,取出后加盖放冷至室温后精密称定。继续将空瓶置同样条件干燥1 小时,取出后加盖放冷至室温后精密称定。样品测定:取样品1.8g~2.2g(称准至0.002g),于已干燥恒重的称量瓶中,精密称定,在105±2℃干燥1 小时,取出后加盖放冷至室温后精密称定;继续将样品在同样条件下干燥1 小时,取出后加盖放冷至室温后精密称定。若两次恒重之差<0.3mg,则视为恒重;若不恒重则继续在同样条件下干燥,直至恒重,平行测定2 份,以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m1- m2
干燥失重=-----------------×100%
m1- m0
式中:
m0——空称量瓶质量,g;
m1——干燥前称量瓶和供试品质量,g;
m2——干燥后称量瓶和供试品质量,g。
6 检验规则
6.1 产品须经本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附有质量合格证。
6.2 组批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工艺、同一批号的产品为一批。
6.3 抽样
按GB/T 6679 标准中3.4 的规定确定采样方案。每一包为一包装单元。采样时,从每个选取的包装单元中,取出不少于20g 的试样,将所抽取的试样混匀后,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具塞的玻璃瓶中,瓶上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检验有不合格项目,允许在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每批包装好的产品应附有质量合格证,包装物上应标有明显的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批号、毛重、净重。
7.2 包装
本品应装于清洁无杂味的包装袋内,每包25kg,或按客户要求包装。
7.3 运输
在运输装卸时应轻装轻卸,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混运,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害、无其它污染物。
7.4 贮存
本品严防潮湿。
氢氧化锡质量检测
非售品
CAS:33754-29-9
分子式:
Sn(OH)4
分子量:18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