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中文名称:三甲氧基硅烷
英文名称:Trimethoxy silane
企业名称:衢州明锋化工有限公司
邮 编:324004 传真号码:0570-3063388
电子邮件地址:41774453@qq.com
联系电话:0570-3062509
企业应急电话:0537-3062502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是合成功能性有机硅化合物的重要中间体,用于粘合剂、涂料和有机硅改性高聚物,还可用作加氢还原试剂。
第二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 13690-2009)及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该产品属于易燃液体 (类别 2) 急性毒性, 吸入 (类别 1)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 3) 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 (类别 2A)
标签要素:
象形图:
废止
警示词:危险
危险信息: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汽;引起严重眼睛刺激; 吸入致死; 造成轻微皮肤刺激。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配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带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强氧化剂、强酸、 强碱接触,灌装时要注意流速不要过高,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倒空的容器可能有有害物。
事故响应:若发生泄露,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如发生火灾,可用二氧化碳、干粉、干砂灭火,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被污染的衣物应清洗干净后再使用。
安全储存: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 3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等分开存放。应严格执行有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废弃处置: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物理化学危险:高度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遇水缓慢水解。生成相应的硅醇。
健康危害:对眼、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性。长时间接触高浓度,可引起鼻粘膜萎缩、支气管炎。粘膜和皮肤接触其液体,摄入对机体有害。该物质对大气层臭氧层破坏力极强。
环境危害:对大气层臭氧层破坏力极强,可对水体、土壤造成一定污染。
第三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 物质 混合物
危险组分 含量,% CAS No.
三甲氧基硅烷 98 2487-90-3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废止
急救: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
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 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特别危险性: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受热或遇水分解放热,放出有毒的腐蚀性气体。具有腐蚀性。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可用二氧化碳、干粉、干砂扑救。消防人员应身穿防火防毒服,从上风向进入火场,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小面积(一般 50m2以内)火灾,用砂土压盖或用大量水冲洗。大面积火灾,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罐壁,降低燃烧强度。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干粉、二氧化碳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灭火时,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到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并用雾状水保护消防人员。撤离非相关人员。
第六部分 泄露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切断火源。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地带,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水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训练,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配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带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要注意流速不要过高,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置设施。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倒空的容器可能有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 3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等分开存放。应严格执行有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接触、碱类等分开存放。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中国,无资料。
生物限值:无资料。
监测方法:无资料。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
手 防 护:带橡胶耐油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工作后,进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
pH 值:无资料。 熔点/凝固点(℃):-115
相对密度(水=1):0.96 ( 25 °C) 沸点、初沸点和沸程(℃):81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4.22 饱和蒸汽压(mmHg,25℃):无资料。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临界温度(℃):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9 爆炸上限%(V/V):无资料
自燃温度(℃);无资料 爆炸下限%(V/V):无资料
气味阈值:无资料。 分解温度(℃):无资料。
溶解性: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易燃性:高度易燃。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 强酸, 强碱。
避免接触的条件:明火、高热、潮湿空气。
危险反应:与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遇水缓慢水解。
危险的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 经口 - 大鼠 - 8,929 mg/kg
LC50 吸入 - 大鼠 - 4 h - 42 ppm
LD50 经皮 - 家兔 - 6,029 mg/kg
皮肤刺激或腐蚀:皮肤 - 家兔 - 轻度的皮肤刺激 - 24 h。
眼睛刺激或腐蚀:眼睛 - 家兔 - 中度的眼睛刺激 - 24 h。
呼吸或皮肤过敏:过敏性的最大化试验,未引起动物过敏。
生殖细胞突变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生殖毒性: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单次接触: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无资料。
吸入危害: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无资料。
持久性和降解性:无资料。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无资料。
迁移性: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产品:废弃物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不洁的包装:建议与生产厂商联系,将空的容器返还给生产商。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严禁倒入下水道,注意防止二次污染。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用品。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3384
联合国运输名称:三甲氧基硅烷。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6.1 (3)
包装标志:有毒品,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Ⅰ类。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内衬四氟桶、(罐)外普通木箱。
海洋污染物:否。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 6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 年 10 月 27 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 2 月 16 日国务院第 144 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动部发 423 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53 号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 16483-2008)、《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2463-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方法》(GB/T15098-2008)、《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20576-2006~GB 20602-2006,不包括 GB 20600-2006)。
《剧毒化学品名录》:未列入。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 6.1(3)类毒性、中闪点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