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氢氧化锂水溶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10%氢氧化锂水溶液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反应过程中产生的10%氢氧化锂水溶液。本产品不得用于食品和医药生产。
分子式:LiOH
相对分子质量:23.94(按2013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2009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1064.6-1989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
GB/T 6009-2014 工业无水硫酸钠
GB/T 606-2003 化学试剂 水分测定通用方法 卡尔.费休法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实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要求
3.1 外观
10%氢氧化锂水溶液无色透明至浅黄色液体。
3.2 技术指标
10%氢氧化锂水溶液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项目 指标
氢氧化锂(LiOH),w/% 5%~10%
水分,w/% 85%~92%
硫酸钠,w/% ≤ 3%
4 试验方法
4.1 安全提示
本试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操作时须小心谨慎!如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水冲洗,严重者应立即治疗。使用易燃品时,严禁使用明火加热。
4.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GB/T603的规定制备。
4.3 外观判定
在自然光条件下用目视法进行判定。
4.4 氢氧化锂测定
按GB/T 11064.2--2013中5.3规定方法进行测定。
4.5 水分测定
按GB/T 606-2003 化学试剂 水分测定通用方法 卡尔.费休法中第6项规定进行测试。
4.6 硫酸钠测定
按GB/T 6009-2014 工业无水硫酸钠中第5.3项规定进行测试。
5 检验规则
5.1 本产品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按批检验,生产企业应该保证每批出厂符合本标准要求。
5.2 每一生产周期产量为一批。本标准要求中所列指标项目中,氢氧化锂含量和水分为出厂必检项目,应逐批检验,硫酸钠测试为抽检项目。
5.3 按 GB/T 6680 中的规定进行采样。取样总量不少于 20g。将取样的试样混合后,立即装入清洁、干燥、取样袋中,贴上标签,注明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取样人姓名等。一份供检验用,另一份保存备查,保存时间由生产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4 检验结果按照 GB/T 8170 规定的修约值比较判断是否符合本标准。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重新取两倍量的样品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5.5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收到的氯化钾进行验收,验收时间在货到之日起 30 天之内进行。当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仲裁检验。
6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6.1 10%氢氧化锂水溶液包装袋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
a) 生产厂名、厂址;
b) 产品名称、规格;
c) 净含量;
d) 批号或生产日期;
e) 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编号;
6.2 每批出厂的氯化钾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
a) 生产厂名、厂址;
b) 产品名称、商标;
c) 规格、等级、净含量;
d) 批号或生产日期;
e) 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本标准编号。
6.3 10%氢氧化锂水溶液专用袋包装,每袋净含量 50kg。用户有特殊要求,供需协商。
6.4 运输过程严禁烈日晒和猛烈撞击,以防容器破裂。
6.5 10%氢氧化锂水溶液贮存于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严禁与易燃、还原剂、金属粉末、强酸物品同仓库。
氢氧化锂质量检测
非售品
CAS:1310-65-2
分子式:
HLiO
分子量: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