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茉莉醛副产品
低沸点香料、高沸点香料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副产品新洋茉莉醛低(高)沸点香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程及标志,标签和包装,运输贮存。
1.2 本标准适用于新洋茉莉醛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低沸点香料和高沸点香料。
1.3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裕昌慎香料有限公司新洋茉莉醛产品低高沸点香料的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1538-2006 精油 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 通用法
3. 技术要求
3.1 副产品新洋茉莉醛低(高)沸点香料的质量标准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副产品新洋茉莉醛低(高)沸点香料的质量标准
项目 指标
高沸点香料 低沸点香料
外观 淡黄色至棕色透明液体
含量(%)(以二氢黄樟素计) ---- >20.0%
含量(%)(以新洋茉莉醛计) ≤50.0% ≤50.0%
含量(%)(其他高聚物) ≤80.0% ----
4.试验方法
4.1 外观
装在透明玻璃瓶中,目测
4.2 含量的测定
4.2.1 仪器
a) 气相色谱仪:按 GB/T11538-2006 中的规定。
b) 柱:毛细管柱
c) 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4.2.2 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法:按 GB/T11538-2006 中的指定的方法测定。
试样制备:称取本品 0.1g 溶于 1ml 无水乙醇中,摇匀备用。
4.2.3 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 GB/T11538-2006 中的规定进行,应符合要求。
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 A。
5. 检验规则
5.1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
5.2 副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要求。
5.3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副产品进行验收,验收时间在到货之日 15天内进行。
5.4 组批
以销售的副产品新洋茉莉醛高(低)沸点香料为一批
5.5 抽样
随机抽取 30ml 作为检测用样品
5.6 判定
所检样品的各项指标均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
6.标志.标签
6.1 包装桶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
6.2 每批出厂的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
7.包装.运输.贮存
7.1 副产物应装入塑料桶货或镀锌桶中,桶口必须严密封闭,包装净含量 200kg,,用户有特殊要求时,供需协商。
7.2 副产物在运输过程中,要轻提轻放,严禁烈日暴晒和猛烈撞击,以防容器破裂。
7.3 副产物在贮存过程中,防止雨淋,暴晒。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新洋茉莉醛低(高)沸点香料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
A.1 操作条件
柱:毛细管柱:长 30m 内径:0.32mm
固定相:SE-54
膜厚:0.32μm
柱温:程序升温,初温 80℃,升温速率 10℃/min 至 250℃恒温 10min
进样口温度:250℃
检测器温度:280℃
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载气:氮气
柱前压:0.1MPa
进样量:0.1μL(称取本品 0.1g 溶于 1ml 无水乙醇中,摇匀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