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氧化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氢氧化铈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硝酸铈、双氧水、氨水为主要原料,经反应制得的氢氧化铈。该产品主要用于冶金、油漆、涂料、荧光材料和催化剂等领域。
分子式:Ce(OH)4
分子量:208.14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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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12690.5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金属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铝、铬、铁、铅等的测定
GB/T 12690.8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金属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钠量的测定
GB/T 12690.9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金属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氯量的测定
GB/T 12690.15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金属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钙量的测定
GB/T 14635 化学分析方法 EDTA滴定法测定单一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中稀土总量
GB/T 18115.2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铈中镧、镨、钕、钐、铕、钆、忒、镝等的测定
3 要求
产品控制项目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4 试验方法
项 目 指 标
Ce(OH)4-1 Ce(OH)4-2
外观 ≥
米黄色块状或粉末,洁净、无可见的夹杂物
TREO质量分数,% ≥60.0 58.0
CeO2/TREO质量分数,% ≤99.95 99.5
La2O3/TREO质量分数,% ≤0.02 /
Pr6O11/TREO质量分数,% ≤0.01 /
Nd2O3/TREO质量分数,% ≤0.01 /
Sm2O3/TREO质量分数,% ≤0.005 /
Y2O3/TREO质量分数,% ≤0.005 /
Cl-质量分数,% ≤ 0.01 0.012
Fe2O3质量分数,% ≤0.01 0.01
Na2O质量分数,% ≤0.01 0.01
CaO质量分数,% ≤0.01 0.01
4.1 外观
目测。
4.2 TREO质量分数的测定
按GB/T 1463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4.3 CeO2/TREO、La2O3/TREO、Pr6O11/TREO、Nd2O3/TREO、Sm2O3/TREO、Y2O3/TREO质量分数的测定
按GB/T 18115.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4.4 Cl-质量分数的测定
按GB/T 12690.9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4.5 Fe2O3质量分数的测定
按GB/T 12690.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4.6 Na2O质量分数的测定
按GB/T 1269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4.7 CaO质量分数的测定
按GB/T 12690.1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产品应由本公司质检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并附产品质量证明书后方可出厂,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单位名称、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牌号、本标准编号、检验日期、检验人和检验结果等。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5.2 组批和取样
以相同原料、相同工艺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应不大于5t。按GB/T 6678、GB/T 6679的规定取样,每批产品取样总量不小于300g,将试样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塑料样品袋中密封,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牌号、取样日期和取样人等,以供查验。
5.3 判定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若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为合格;复检结果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5.4 仲裁
用户如对产品质量产生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三个月内提出,供需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委托仲裁机构,依据本标准进行仲裁。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产品外包装上应用清晰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制造者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牌号、净含量、本标准编号以及GB/T191中“怕雨”标志等。
6.2 包装
产品采用双层密封包装,内层为双层塑料袋,外包装用塑料编织袋。
6.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受潮,轻装轻卸,避免包装破损。
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防雨、防潮、防阳光直晒处,不得露天放置。
氢氧化铈质量检测
非售品
CAS:12014-56-1
分子式:
Ce(OH)4
分子量:208.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