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酚;石炭酸 | ||||
标
识 |
中文名: | 苯酚;石炭酸 | ||
英文名: | Phenol;Carbolic acid | |||
分子式: | C6H6O | 分子量: | 94.11 | |
结构式: | ||||
CAS号: | 108-95-2 | RTECS号: | SJ3325000 | |
HS编码: | UN编号: | 1671 | ||
危险货物编号: | 61067 | IMDG规则页码: | 6225 | |
理 |
外观与性状: | 白色结晶,有特殊气味。 | ||
主要用途: | 用作生产酚醛树脂、卡普隆和己二酸的原料,也用于塑料和医药工业。 | |||
熔点: | 40.6 | 沸点: | 181.9 | |
相对密度(水=1): | 1.07 | 相对密度(空气=1): | 3.24 | |
饱和蒸汽压(kPa): | 0.13/40.1℃ | 溶解性: | 可混溶于乙醇、醚、氯仿、甘油。 | |
临界温度(℃): | 419.2 | 临界压力(MPa): | 6.13 | |
燃烧热(kj/mol): | 3050.6 | |||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性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光照。 | ||
燃烧性: | 可燃 | 建规火险分级: | 丙 | |
闪点(℃): | 79℃闭杯;85℃开杯 | 自燃温度(℃): | 715 | |
爆炸下限(V%): | 1.7 | 爆炸上限(V%): | 8.6 | |
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空气接触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丁二烯、氯化铝和硝基苯的混合物接触发生剧烈反应。与强氧化剂如高锰酸盐或氯气接触发生剧烈反应。与酸类、氯化铝、腐蚀剂、脂肪胺、氨基化合物、氧化剂、甲醛和次氯酸钙不能配伍。液体能腐蚀某些塑料、橡胶和涂料,热的液体能腐蚀铝、镁、铅和锌等金属。易燃性(红色):2 反应活性(黄色):0 | |||
燃烧(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稳定性: | 稳定 | |
禁忌物: | 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 聚合危害: | 不能出现 | |
灭火方法: | 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消防器具(包括SCBA)不能提供足够有效的防护。若不小心接触,立即撤离现场,隔离器具,对人员彻底清污。蒸气比空气重,易在低处聚集。封闭区域内的蒸气遇火能爆炸。蒸气能扩散到远处,遇点火源着火,并引起回燃。储存容器及其部件可能向四面八方飞射很远。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在安全防爆距离以外,使用雾状水冷却暴露的容器。 | |||
包 装 储 运 |
危险性类别: | 第6.1类毒害品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 14 |
包装类别: | Ⅱ | |||
储运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避免光照。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工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储混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 ERGID:UN1671(固体);UN2312(熔融);UN2812(溶液) ERG指南:153 ERG指南分类:有毒和/或腐蚀性物质(可燃的)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触限值: | 中国MAC:5mg/m3[皮] 苏联MAC:0.3mg/m3[皮] 美国TWA:OSHA 5ppm,19mg/m3[皮];ACGIH 5ppm,19mg/m3[皮] 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 ||
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
毒性: | 属高毒类 LD50;317mg/kg(大鼠经口);850mg/kg(兔经皮) LC50:316mg/m3(大鼠吸入) | |||
健康危害: | 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也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或损害肝、肾功能。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致头痛、头晕、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误服引起消化道灼伤,出现烧灼痛,呼出气带酚味,呕吐物或大便可带血液,有胃肠穿孔的可能,可出现休克、肺水肿、肝或肾损害,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可死于呼吸衰竭。慢性影响:可引起头痛、头晕、咳嗽、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严重者引起蛋白尿。皮肤接触可致皮炎。 IARC评价:3组,未分类物质。人类资料不足,动物证据不充分 IDLH:250ppm;998mg/m3 嗅阈:0.011ppm;气味不能可靠指示蒸气毒性大小 OSHA:表Z—1空气污染物 NIOSH标准文件:NIOSH 76~196 健康危害(蓝色):3 | |||
急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甘油、聚乙烯乙二醇或聚乙烯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7:3)抹擦。然后用水彻底冲洗。或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对少量皮肤接触,避免将物质播散面积扩大。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吸入、食入或皮肤接触该物质可引起迟发反应。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如果患者食入或吸入该物质不要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可用单向阀小型呼吸器或其他适当的医疗呼吸器。 | |||
食入: | 患者清醒时立即给饮植物油15~30ml。催吐,尽快彻底洗胃。就医。 | |||
防 |
工程控制: |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采用隔离式操作。 | ||
呼吸系统防护: | 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必须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NIOSH/OSHA50ppm:装有机蒸气滤毒盒带尘雾滤层的药剂盒呼吸器、供气式呼吸器。125ppm:连续供气式呼吸器、动力驱动装有机蒸气滤毒盒带防尘防烟雾滤层的空气净化呼吸器。250ppm:装化学药剂盒防有机蒸气带高效微粒滤层的全面罩呼吸器、全面罩高效微粒空气净化呼吸器、动力驱动装有机蒸气滤毒盒带高效微粒滤层而罩密合的空气净化呼吸器、自携式呼吸器、全面罩呼吸器。应急或有计划进入浓度未知区域,或处于立即危及生命或健康的状况:自携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自携式正压呼吸器。逃生:全面罩高效微粒空气净化呼吸器、自携式逃生呼吸器。 |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
防护服: | 穿相应的防护服。 | |||
手防护: | 戴防化学品手套。 | |||
其他: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进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 |||
泄漏处置: |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喷雾状水,减少蒸发。用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环境信息:防止空气污染法:危害空气污染物(篇1,条A,款112)。防止水污染法:款307主要污染物、款313主要化学物或款401.15毒性物。防止水污染法:款311有害物质应报告量主要化学物(同CERCLA)。 EPA有害废物代码:U188。资源保护和回收法:款261,有毒物或无其他规定。资源保护和回收法:通用的处理标准废水0.039mg/L;非液体废物6.2mg/kg。资源保护和回收法:地表水监测清单表建议方法(PQLμg/L)8040(1);8270(10)。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02极端有害物质,临界规划值(TPQ)227/4540kg。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04应报告量454kg。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13表R最低应报告浓度1.0%。有毒物质控制法:40CFR716.120(a)。 |
苯酚安全技术说明书
非售品
CAS:108-95-2
分子式:C6H6O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