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丙醇;蒜醇;乙烯甲醇;2-丙烯-1-醇 | ||||
标
识 |
中文名: | 烯丙醇;蒜醇;乙烯甲醇;2-丙烯-1-醇 | ||
英文名: | Allyl alcohol | |||
分子式: | C3H6O | 分子量: | 58.08 | |
结构式: | ||||
CAS号: | 107-18-6 | RTECS号: | BA5075000 | |
HS编码: | UN编号: | 1098 | ||
危险货物编号: | 32065 | IMDG规则页码: | 6058 | |
理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 | ||
主要用途: | 用于丙烯化合物制备,树脂、塑料合成,分析上用于显微分析及测定汞等。 | |||
熔点: | -50 | 沸点: | 96.9 | |
相对密度(水=1): | 0.85 | 相对密度(空气=1): | 2.00 | |
饱和蒸汽压(kPa): | 1.33/10.5℃ | 溶解性: | 溶于水、醇、醚。 | |
临界温度(℃): | 271.9 | 临界压力(MPa): | ||
燃烧热(kj/mol): | 1849.2 | |||
燃 烧 爆 炸 危 险 性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受热、接触空气。 | ||
燃烧性: | 易燃 | 建规火险分级: | 甲 | |
闪点(℃): | 21℃ | 自燃温度(℃): | 375℃ | |
爆炸下限(V%): | 2.5 | 爆炸上限(V%): | 18.0 | |
危险特性: | 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
燃烧(分解)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稳定性: | 稳定 | |
禁忌物: | 强氧化剂、碱金属、酸类。 | 聚合危害: | 能发生 | |
灭火方法: | 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消防器具(包括SCBA)不能提供足够有效的防护。若不小心接触,立即撤离现场,隔离器具,对人员彻底清污。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 | |||
包 装 储 运 |
危险性类别: | 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 7;40 |
包装类别: | Ⅰ | |||
储运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久存,以免变质。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桶装堆垛不可过大,应留墙距、顶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 ERG指南:131 ERG指南分类:易燃液体—有毒的 | |||
毒 性 危 害 |
接触限值: | 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OSHA 2ppm,4.8mg/m3[皮]ACGIH 2ppm,4.8mg/m3[皮] 美国STEL:ACGIH 4ppm,9.5mg/m3[皮] | ||
侵入途径: |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
毒性: | 属中等毒类 LD50:99mg/kg(大鼠经口);75400mg/kg(兔经皮) LC50:76ppm 8小时(大鼠吸入) | |||
健康危害: | 蒸气对眼结膜有强烈刺激作用,严重病例可引起急性结膜炎。眼直接沾染后,可致严重化学灼伤。皮肤接触可引起疼痛、接触性皮炎或轻度灼伤。口服可致死。 IDLH:20ppm 嗅阈:0.47ppm;1.7ppm[AIHA,(可发觉的)] OSHA:表Z—1空气污染物健康危害(蓝色):4 易燃性(红色):3 反应活性:1 | |||
急 |
皮肤接触: |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若有灼伤,就医治疗。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吸入、食入或皮肤接触该物质可引起迟发反应。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0分钟或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就医。 |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如果患者食入或吸入该物质不要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可用单向阀小型呼吸器或其他适当的医疗呼吸器。如果呼吸困难,给予吸氧。脱去并隔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 | |||
食入: | 误服者给饮大量温水,催吐,就医。 | |||
防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必须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呼吸器选择:1、20ppn:连续供气式呼吸器、动力驱动装有机蒸气滤毒盒的空气净化呼吸器、装药剂盒防有机蒸气的全面罩呼吸器、装有机蒸气滤毒盒的空气净化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自携式呼吸器、全面罩呼吸器。2、应急或有计划进入浓度未知区域,或处于立即危及生命或健康的状况:自携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自携式正压呼吸器。3、逃生:装有机蒸气滤毒盒的空气净化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自携式逃生呼吸器。4、注意:据报告属于可引起眼睛刺激或损伤的物质,需眼部防护。 | |||
眼睛防护: |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
防护服: | 穿相应的防护服。 | |||
手防护: | 戴防化学品手套。 | |||
其他: |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 | |||
泄漏处置: |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厂商特别推荐的化学防护服(完全隔离)。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会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环境信息:环境主要污染物:地表水和固体废物。防止空气污染法:防事故泄漏/可燃物(款112(r)表3),临界值(TQ)5825kg。防止水污染法:款311有害物质应报告量主要化学物(同CERCLA)。 EPA有害废物代码:P005。资源保护和回收法:款261,有毒物或无其他规定。资源保护和回收法:禁止土地存放的废物。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款302极端有害物质,临界规划值(TPQ)454kg。应急计划和杜区知情权法:款304应报告量45.4kg。应急计划和杜区知情权法:款313表R,最低应报告浓度1.0%。有毒物质控制法(40CFR):健康安全报告表。 |
丙烯醇安全技术说明书
非售品
CAS:107-18-6
分子式:CH2=CHCH2OH
分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