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烯丙基胺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烯丙基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胺化反应制成的三烯丙基胺的生产和检验。
分子式:C9H15N
结构式: N(CH2CHCH2)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储运图标志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678 化学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品采样通则要求
GB/T 6682 分析室实验用水规格和实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3 技术要求
三烯丙胺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项 目 指 标
级别 合格品 一级品 优级品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含量,% ≥ 90.00 95.00 99.00
水分,% ≤ 0.50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
目测法
4.2 三烯丙胺含量的测定
4.2.1 试剂和仪器
a.仪器:色谱柱:HP-5、 30m×0.32mm×0.25µm、组成:(5%-苯基)-甲基聚硅氧烷,
检测器为氢离子火焰。
b.试剂:已知三烯丙胺标准品含量≥99.50%
4.2.2 色谱操作条件
柱室温度:120℃ 检测室温度:200℃ 汽化室温度:200℃
4.2.3 操作步骤
1)先用标样定性产品。
2)待仪器稳定后,用样品瓶取 1mL 试样,将 10µL 的微量进样器反复洗 15-20 次,然后取 0.2µL 试样进样,从色谱图中记录主含量,平行操作 3 次取其平均值。
4.3 水分的测定
按 GB/T 6283 之规定检测。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三烯丙胺质量分数、水分为出厂检验项目,由生产企业质检部门进行,产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5.2 型式检验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正常生产时,应每年进行一次;
--产品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5.3 组批与抽样
5.3.1 组批:产品按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混合均匀后为一个产品批。
5.3.2 抽样:按 GB/T6678、GB/T6680 的规定执行。
5.4 判定规则
5.4.1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重新用两倍量的包装中抽取试样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整批产品不合格。
5.4.2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邀请第三者仲裁。
6 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
6.1 标志
产品包装上应注明名称、生产厂名称、地址、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且符合 GB/T191 的要求。
6.2 包装
根据危化品包装要求的相关规定,产品采用镀锌桶密封包装,每桶净重 155kg,或按客户要求包装。
6.3 运输与储存
储存适应保持干燥、避免日晒、受潮和受热,不得与有毒物质混放,以免污染。产品应储存于阴凉处,不宜露天堆放。
6.4 保质期
在规定的储运条件下,本品的质量保证期从生产之日起为两年。
三烯丙胺质量检测
非售品
CAS:102-70-5
分子式:
分子量: